星期五, 9月 02, 2005

新聞從來不會解決問題

 今天,是九一記者節。對於一個新聞系學生來說,這個日子好像具有意義,然而卻有那麼一點虛無縹紗。因為在這一天,並沒有關於記者的慶祝活動。但是,台灣許多記者並不以此為喪,紛紛衝出門迎接泰利颱風。特別是部分電視記者,在狂風暴雨中扭動身軀、扯著嗓子,任雨水、汗水、淚水交織在一起,瞧,如此激烈的儀式,或許就是記者節的慶典。這樣時時透過工作體現自我的職業,無寧超出一般常人的精神極限。

 大多數記者都有可敬的一面,他們脫離一般人的生產方式,打聽我們不知道的事情,並試著將他傳達出來,我們稱記者傳達的事物叫做「新聞」。更早更早以前,我們聽到路人甲說了一件「真實」發生的事情,也叫做新聞。在社會大眾對記者反感的今日,我個人認為,從記者二字的原始意義來看,記者的核心價值在於「傳遞訊息」本身,至於身為記者的其他外在意義,都是社會群體賦予的。就如同人類的最初,人類的核心意義就是「存在」這件事,其他意義都是後來產生。

 當新聞如同產品,從「工廠」源源不絕流出來的時候,新聞接收者從知道這件事情,到採取反應的時間越來越短了。當我們還在為一個問題思考解決之道時,另一個問題緊接著冒出來。當問題被一個接一個地丟出來,接收者最後就會像「打地鼠」一樣滿身大汗。反過來說,接收者就不玩了。這兩種狀況就是光譜的兩端,社會大眾就在散布在這兩者之間。新聞如果是皮下注射,那麼我可以很明確的說,群體的抗藥性注定越來越強。一般性的新聞,多半是觸動一下我們的神經;像總統被槍擊的大事件,才能觸發整個島嶼舞動起來。

 記者本身的意義,絕對不等同於「執行者」、「革命者」、「社會改造者」等角色。傳播訊息既然是記者的核心使命,一位「正常的」記者,或是說在「生產線上」的記者,自然不會因為看到前一個問題,就停留腳步去參與解決。他必須做的事情,是找出下一個值得思索的問題。雖然「問題」兩字在新聞機構的商業價值之下,漸漸地被轉換為有趣、新鮮的事情,但從來不影響記者的本身意義:「找出一些事,說出來,並讓其他人聽到。」

 新聞,從來不會解決問題。問題之所以會被解決,是因為有人看到新聞,接著採取行動,而絕非新聞本身改變了世界。新聞可以提供改變事情的基礎,新聞可以分析問題在哪裡,但採取改變的,絕對不是新聞。

 這個世界上,辭職不當記者的人,絕對比現在當記者的人要多。一個關心社會的記者,理解自己職業的極限時,有些人選擇離開,從此不聞不問;有些人離開後,直接參與他過去最關心的問題。

 但是,還是有記者會留下來,透過不斷地傳達新的訊息,試圖讓其他人理解這個社會還有什麼問題被隱蓋著。就算,他不知道誰會聽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