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12月 27, 2011

【轉載筆記】2名瑞典記者被衣索匹亞判刑11年


新頭殼newtalk 2011.12.27 陳之馨/綜合報導

瑞典記者西比耶(Martin Schibbye)與攝影記者皮爾森(Johan Persson),27日被衣索匹亞當局指控為該國非法組織「奧加登民族解放陣線」(Ogaden National Liberation Front,
ONLF)提供宣傳和協助,再加上非法入境,因此判處他們11年刑期。

2人於今年7月1日,與當地反叛組織奧加登民族解放陣線一同從索馬利亞進入衣索匹亞,與當地ONLF成員一起被捕。衣國法官西爾嘉嘉(Shemsu Sirgaga)27日以該國阿姆哈拉語(Amharic language)發表,透過翻譯宣判兩人涉嫌支持恐怖主義與非法入境,判處11年徒刑。

根據法新社記者於審判現場報導,2人聽完法官宣判後面無表情。他們坦承與ONLF接觸並非法入境,但否認支持恐怖主義、曾接受武器訓練的指控。法官表示,判決符合捍衛衣索匹亞和平與安全的目標。

兩名記者在先前的審判中表明,他們是在調查傳言在衝突地區勘探石油的倫丁石油公司,而這間公司據傳與瑞典外交部長比爾特有關,比爾特曾擔任過這間公司的董事。

這兩名記者在27日被判刑後,瑞典政府和人權組織皆譴責衣索匹亞。瑞典總理賴因費爾特(Fredrik Reinfeldt)強調兩人進入衣索匹亞是為了進行新聞任務,並要求衣國應該立即釋放兩名記者。不過,衣國檢察官則是決定要繼續上訴,要求裁處更嚴厲的刑罰。


星期日, 7月 03, 2011

【轉載筆記】傳播學者為何害怕媒體?



【2011.07.03╱旺報╱費閑】

隨著經濟發展,大陸地方首長愈發認識到城市形象的重要性,開始通過與專家、媒體的合作來塑造自身形象。但過程中,也有令人啼笑皆非的狀況發生。6月22日,廣東省東莞市舉辦首批城市形象智囊團成員聘任儀式暨座談會。詎料會議剛開始,就發生戲劇性的一幕??工作人員向媒體記者說,如果有記者在場,與會者可能不好發言,希望記者不要參加。

擔心抹黑東莞形象

據媒體報導,這個主意出自東莞城市形象智囊團成員、北京清華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范紅,之所以要記者離場,是「因為擔心專家談到負面的聲音時,被媒體選擇性地報導,擔心給東莞城市形象抹黑。」
似乎是為了彰顯專家的專業性,范紅表現出比地方政府更大的敏感性。不過,靠閉門會議改善城市形象,這樣的思路出自一個傳播學專家之口,的確令人十分詫異。這也證明市場化的大陸媒體,已經不再僅僅是官方喉舌,它們追逐的不再是四平八穩的正面報導,而是衝突、負面和帶有批判與揭露性的內容。
這樣的報導取向,社會效應當然並不完全是正面的。傳遞過多負面資訊,有時的確會令閱聽人產生價值迷失,進行效仿,而失去對「好人好事」見賢思齊的心態。不過,針對東莞維護城市形象問題,媒體對負面的偏好,更大的意義是督促和監督政府,這將影響城市形象的決策改弦更張。如果一個學者,是站在專業立場上發言,那她不應視傳媒為這場座談會的洪水猛獸。

令記者退場表效忠

范紅要媒體退場,實際是表達對東莞政府的效忠。此刻,她不是真正意義的學者,更多是東莞政府花錢聘請的御用文人。座談會上,難免會談及東莞城市形象的不足和政府施政與治理不當之處,她要為東莞政府的形象負責,而非為東莞城市形象負責,因為只要對東莞有基本了解的民眾(更不要說學者),都應清楚東莞城市形象的改善,已不是內部建言即可竟其功。
大陸人都知道,東莞是「色情之都」,很難有其他城市像東莞一樣空氣中彌漫赤裸裸的情色元素。這背後顯然有政府或明或暗的保護。

知識分子犬儒心態

這個「色情」的符號,很難被其他概念所替代,這些年來,儘管東莞政府也做了各式各樣城市形象推廣的努力,但效果不彰,都不能替代「色情之都」。
以范紅對傳播學的理解,不難體會這種困境的根源。但在政府尚未對媒體下「逐客令」時,以傳播學者的身分來現場發揮效忠態度,讓媒體離場,這充分暴露出一個知識分子的犬儒心態。
慶幸的是,「媒體離場」本身已成為新聞事件,是媒體報導的對象,從另一個角度,也見證了大陸市場化媒體,正日漸無所不在地對資訊的敏銳捕捉能力。(作者為北京資深媒體人)



星期二, 6月 21, 2011

[轉錄]Freedom of the Press 2010-Taiwan(page 226-228)

Taiwan
Status: Free
Legal Environment: 7
Political Environment: 9
226
Economic Environment: 8
Total Score: 24
Survey Edition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Total Score, Status
21,F
20,F
20,F
20,F
23,F

星期四, 6月 09, 2011

〈跳蚤〉

遊走公園玩耍,
不畏人的小貓。

尾巴掃過牆角,
撲進懷;
好癢,
是跳蚤。

星期五, 6月 03, 2011

〈人之雫〉

憤怒葡萄,
逼視天地,
腐壞將臨,
躲藏自棄;


雕刻,

擊鑄,

滋味
成酒露。


尋甘醇,
我在杯裡被搖醒,
 斑衣褪去,
 無以蔽體。

惚恍翻身,
順唇滑舌,
撫按脾胃,
觸摸全身,

何處落腳?

循著血脈地圖指引
繞行,在瞳鏡前發現,
我化為


人。

星期三, 5月 04, 2011

在假求職者之前,新聞攝影何物?

 目前現狀似已開始流於平面與電子媒體互相推責:「到底是平面還是電子媒體要求鼎泰豐演出」,昨天中時的報導方向將責任推給電視台,而昨晚民視的《頭家開講》的節目來賓指可能是平面媒體主導。如此情勢發展下去,料想之後也不會有哪家媒體記者願意承認,自己是向鼎泰豐工作人員要求設計畫面的其中之一,就算是其中之一也很難了;若真能找出誰參與協調假應徵者固然很好,但這樣的情形下,把新聞攝影的陋習找基層第一線的羔羊祭,也非治本之道。

 勞委會與NCC後續再怎麼蠢, 不是這次事件的核心;事前就業博覽會再怎麼有表演性質、馬英九率大隊人馬造成真實的應徵者消失,這個本身就有些虛假的場合,也絕對是媒體願意出席配合才得以存在。我最無法認同的討論方向,是認定鼎泰豐自己看到媒體就指派工作人員演出,因為就算公關主動好了啦,也是媒體圈過往一而再、再而三要求擺拍;等於是,擺拍是現在媒體可以接受的原則。今天我要是身為公關,不找個人出來讓媒體拍,絕對會被罵沒有職業常識。媒體界與公關界共舞的結果,兩方都有責任,但媒體掌握訊息最終是否露出的生殺大權,破功時刻把責任推給公關,果真是大難來時各自飛,而且媒體還有權力在社會大眾面前踹公關一腳,飛得更高。

 就目前的狀況來看,抵達鼎泰豐攤位的記者有先有後,但有記者知道鼎泰豐工作人員自己扮應徵者。這次「擦槍走火」的最大核心問題,並不在擺拍,而是在場所有己意識到這是假應徵者的記者們(不管有無出那張嘴),也可預期馬英九會來,也默許了這個畫面的發生,卻沒有意識到接下來將發生擺拍當中最可怕的倫理問題。

 就我個人目前理解,擺拍有幾種失真狀況。首先,儀式的動態的再重覆,例如頒獎或政治儀式場合,媒體要求當事者握手或是重覆動作畫面,距離事件發生最初時間越近爭議越小,例如政治人物立即重覆握手,雖然是因為媒體介入而失真,但至少當事人也都是理解,而且這個場合本身也是演出性質;但如果雙方都離開現場一段時間,媒體再請人回來握,失真程度更大。

 接下來是身份的問題,有一種是為了新聞解釋,例如在醫藥新聞中,新聞照片顯示一個身體某部位很痛的人,其實必須標示「設計圖像」,而不是你這麼厲害剛好能拍到一個痛哭的人之類的(真的拍到就不是擺拍了)。另外,所謂美食、旅遊新聞的擺拍,又更進一層;可能是請公關或記者自己扮演消費者的角色,其實已是進一步身份轉換挪用,但如果影像不是資訊核心,業界大致上可以接受,這也是現況。

 今天就業博覽會出現假應徵者,在身份的挪用上看似程度比演出消費者更進一步,是己就職者變成上門應徵者,但其實在邏輯意義上,違背真實的意義相同,就是換了非原本之身份,最好的處理,還是不拍,不然就註記是擺拍、設計畫面。所謂最可怕的倫理問題,是出自於前例中,被攝者還能意識到自己配合媒體演出,是攝者與被攝者一同欺騙讀者;而這次事件的最大問題,在於無知的第三者參與擺拍的現場,交錯出下一步新聞事件。

 大批媒體守候而沒有應徵者上門,是真的;馬英九帶大批人馬所到之處,應徵者會顧忌,也是真的;媒體與鼎泰豐共同所在之現場有應徵者,是假的;馬英九等人與假應徵者互動,是真的;整個事件到最後,就是假的。

 我要說的是,假擺拍遇到真事件,放在一起講就是假的。你今天要是要擺拍一個很高興的人,但在擺拍過程中旁邊有人哭,你可以寫這個人在別人哭時顯得很高興嗎?馬英九的這次行程就算真的是去作秀,作秀的意圖也是真的,但他沒有意圖要跟假應徵者互動。那是媒體,或者說「媒體的文化」願意接受所造成的。

 做為訊息的最終傳達者,所有在場的媒體其實就是駕駛,而鼎泰豐工作人員只是乘客,當中兩者有多項選擇,倫理責任有異,但主導權大多在媒體身上。其一,在馬英九來前,發現真與假即將混在一起,告訴鼎泰豐人員不要假扮(煞車);其二,如果原先只是要畫面,馬英九來後卻有所互動,當場告訴他是假的(緊急煞車,會不會撞到很難講,反倒是媒體現場陷鼎泰豐不義)。其三,鼎泰豐工作人員在馬英九等人問話後,說自己是假的(乘客逃車而逃)。其四,整件事件演完了,若把所有媒體記者視為共同駕駛,但知情者告訴所有媒體一律不用此畫面,因為這是連附註「設計畫面」都無效的狀態,因為有人是不知情的。(撞了,棄車逃跑)。其五,事件結束後,媒體或鼎泰豐告知當事者(撞了,試圖和解)。

 五個方式中,第一個方式就是解決之道,不要做。如果已經發生了,第五個方式需要一點勇氣,但至少在檯面下讓所有人知道是怎麼回事,第四個方式是還可以處理的狀態,但有人被瞞在鼓裡。第二、第三等於是讓所有人都知情,倫理動機是好的,但實質功利面卻都很難看,媒體與假應徵者當場也無法知道,馬英九等人會不會在當場爆走之類的,誰能承受?所以真假混合到一半,媒體或假應徵者才突然康德式地良心發現,幾乎不可能發生,逃車跟緊急煞車都很危險。

 沒有告知無知第三者的後果,就是第三者以為自己坐上跑車,進行一趟美好旅程,其實卻是虛擬賽車(或是以外自己到了外太空,結果從頭到尾都在小箱子裡面「全面啟動」)。媒體與公關聯手創造夢境,我們怎麼怪當事者反應過度;就算反應過度好了,始作蛹者還是公關與媒體,尤其是媒體。

 所以不管三立是什麼情況下爆出來,當然基本上還是還原事情的真相,但夢醒,政府反應過度可以理解,因此,身為製造虛假的媒體集體(不是指單一記者),可以提醒他們按程序來,但不是一直罵他們反應過度而忘了自己的責任。目前三立看起來沒有參與協調,但還沒有百分之百確定,報導播出前知不知情更難說了。

 但其他媒體知不知情,有沒有參與也很難說,但沒有人承認的狀況下,在場的所有記者都會被視為知情的嫌犯。但現在有一個觀察點,就是無論知不知情,只要最後報導此事,在5月1日報導沒有引用該則畫面,即使是歪打正著也好,該家媒體對讀者即沒有造成傷害。

 在媒體與公關的共生關係,個別記者的新聞任務要求及上層壓力,所導致的擺拍現象,不管那個(些)協調者是誰,現場還有其他己是知情者,其實都是共犯結構責任。但平面及電子現在互推責任,失去了負責任的主體。勞委會、NCC、與鼎泰豐的態度,其實都是自外於新聞媒體的他者。

 鼎泰豐的工作人員為何願意出來擺拍?媒體會用。媒體為什麼會用?個別記者要交差,不管是出自個人意願或是上司壓力,就是所有媒體平常習慣在外面撿便宜,大家走在一起,都不知道擺拍重演、假冒在別人眼中都很難看。還是因為平常在現場能看到記者要求擺拍的受訪者,佔台灣人口總量很低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