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5月 04, 2011

在假求職者之前,新聞攝影何物?

 目前現狀似已開始流於平面與電子媒體互相推責:「到底是平面還是電子媒體要求鼎泰豐演出」,昨天中時的報導方向將責任推給電視台,而昨晚民視的《頭家開講》的節目來賓指可能是平面媒體主導。如此情勢發展下去,料想之後也不會有哪家媒體記者願意承認,自己是向鼎泰豐工作人員要求設計畫面的其中之一,就算是其中之一也很難了;若真能找出誰參與協調假應徵者固然很好,但這樣的情形下,把新聞攝影的陋習找基層第一線的羔羊祭,也非治本之道。

 勞委會與NCC後續再怎麼蠢, 不是這次事件的核心;事前就業博覽會再怎麼有表演性質、馬英九率大隊人馬造成真實的應徵者消失,這個本身就有些虛假的場合,也絕對是媒體願意出席配合才得以存在。我最無法認同的討論方向,是認定鼎泰豐自己看到媒體就指派工作人員演出,因為就算公關主動好了啦,也是媒體圈過往一而再、再而三要求擺拍;等於是,擺拍是現在媒體可以接受的原則。今天我要是身為公關,不找個人出來讓媒體拍,絕對會被罵沒有職業常識。媒體界與公關界共舞的結果,兩方都有責任,但媒體掌握訊息最終是否露出的生殺大權,破功時刻把責任推給公關,果真是大難來時各自飛,而且媒體還有權力在社會大眾面前踹公關一腳,飛得更高。

 就目前的狀況來看,抵達鼎泰豐攤位的記者有先有後,但有記者知道鼎泰豐工作人員自己扮應徵者。這次「擦槍走火」的最大核心問題,並不在擺拍,而是在場所有己意識到這是假應徵者的記者們(不管有無出那張嘴),也可預期馬英九會來,也默許了這個畫面的發生,卻沒有意識到接下來將發生擺拍當中最可怕的倫理問題。

 就我個人目前理解,擺拍有幾種失真狀況。首先,儀式的動態的再重覆,例如頒獎或政治儀式場合,媒體要求當事者握手或是重覆動作畫面,距離事件發生最初時間越近爭議越小,例如政治人物立即重覆握手,雖然是因為媒體介入而失真,但至少當事人也都是理解,而且這個場合本身也是演出性質;但如果雙方都離開現場一段時間,媒體再請人回來握,失真程度更大。

 接下來是身份的問題,有一種是為了新聞解釋,例如在醫藥新聞中,新聞照片顯示一個身體某部位很痛的人,其實必須標示「設計圖像」,而不是你這麼厲害剛好能拍到一個痛哭的人之類的(真的拍到就不是擺拍了)。另外,所謂美食、旅遊新聞的擺拍,又更進一層;可能是請公關或記者自己扮演消費者的角色,其實已是進一步身份轉換挪用,但如果影像不是資訊核心,業界大致上可以接受,這也是現況。

 今天就業博覽會出現假應徵者,在身份的挪用上看似程度比演出消費者更進一步,是己就職者變成上門應徵者,但其實在邏輯意義上,違背真實的意義相同,就是換了非原本之身份,最好的處理,還是不拍,不然就註記是擺拍、設計畫面。所謂最可怕的倫理問題,是出自於前例中,被攝者還能意識到自己配合媒體演出,是攝者與被攝者一同欺騙讀者;而這次事件的最大問題,在於無知的第三者參與擺拍的現場,交錯出下一步新聞事件。

 大批媒體守候而沒有應徵者上門,是真的;馬英九帶大批人馬所到之處,應徵者會顧忌,也是真的;媒體與鼎泰豐共同所在之現場有應徵者,是假的;馬英九等人與假應徵者互動,是真的;整個事件到最後,就是假的。

 我要說的是,假擺拍遇到真事件,放在一起講就是假的。你今天要是要擺拍一個很高興的人,但在擺拍過程中旁邊有人哭,你可以寫這個人在別人哭時顯得很高興嗎?馬英九的這次行程就算真的是去作秀,作秀的意圖也是真的,但他沒有意圖要跟假應徵者互動。那是媒體,或者說「媒體的文化」願意接受所造成的。

 做為訊息的最終傳達者,所有在場的媒體其實就是駕駛,而鼎泰豐工作人員只是乘客,當中兩者有多項選擇,倫理責任有異,但主導權大多在媒體身上。其一,在馬英九來前,發現真與假即將混在一起,告訴鼎泰豐人員不要假扮(煞車);其二,如果原先只是要畫面,馬英九來後卻有所互動,當場告訴他是假的(緊急煞車,會不會撞到很難講,反倒是媒體現場陷鼎泰豐不義)。其三,鼎泰豐工作人員在馬英九等人問話後,說自己是假的(乘客逃車而逃)。其四,整件事件演完了,若把所有媒體記者視為共同駕駛,但知情者告訴所有媒體一律不用此畫面,因為這是連附註「設計畫面」都無效的狀態,因為有人是不知情的。(撞了,棄車逃跑)。其五,事件結束後,媒體或鼎泰豐告知當事者(撞了,試圖和解)。

 五個方式中,第一個方式就是解決之道,不要做。如果已經發生了,第五個方式需要一點勇氣,但至少在檯面下讓所有人知道是怎麼回事,第四個方式是還可以處理的狀態,但有人被瞞在鼓裡。第二、第三等於是讓所有人都知情,倫理動機是好的,但實質功利面卻都很難看,媒體與假應徵者當場也無法知道,馬英九等人會不會在當場爆走之類的,誰能承受?所以真假混合到一半,媒體或假應徵者才突然康德式地良心發現,幾乎不可能發生,逃車跟緊急煞車都很危險。

 沒有告知無知第三者的後果,就是第三者以為自己坐上跑車,進行一趟美好旅程,其實卻是虛擬賽車(或是以外自己到了外太空,結果從頭到尾都在小箱子裡面「全面啟動」)。媒體與公關聯手創造夢境,我們怎麼怪當事者反應過度;就算反應過度好了,始作蛹者還是公關與媒體,尤其是媒體。

 所以不管三立是什麼情況下爆出來,當然基本上還是還原事情的真相,但夢醒,政府反應過度可以理解,因此,身為製造虛假的媒體集體(不是指單一記者),可以提醒他們按程序來,但不是一直罵他們反應過度而忘了自己的責任。目前三立看起來沒有參與協調,但還沒有百分之百確定,報導播出前知不知情更難說了。

 但其他媒體知不知情,有沒有參與也很難說,但沒有人承認的狀況下,在場的所有記者都會被視為知情的嫌犯。但現在有一個觀察點,就是無論知不知情,只要最後報導此事,在5月1日報導沒有引用該則畫面,即使是歪打正著也好,該家媒體對讀者即沒有造成傷害。

 在媒體與公關的共生關係,個別記者的新聞任務要求及上層壓力,所導致的擺拍現象,不管那個(些)協調者是誰,現場還有其他己是知情者,其實都是共犯結構責任。但平面及電子現在互推責任,失去了負責任的主體。勞委會、NCC、與鼎泰豐的態度,其實都是自外於新聞媒體的他者。

 鼎泰豐的工作人員為何願意出來擺拍?媒體會用。媒體為什麼會用?個別記者要交差,不管是出自個人意願或是上司壓力,就是所有媒體平常習慣在外面撿便宜,大家走在一起,都不知道擺拍重演、假冒在別人眼中都很難看。還是因為平常在現場能看到記者要求擺拍的受訪者,佔台灣人口總量很低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