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7月 28, 2006

請鄭弘儀不要強化省籍刻板印象

 昨天轉台看到鄭弘儀主持大話新聞,節目內容談到黎文正絕食要求陳水扁下台事件。身為主持人的他,在談論中突然說,不曉得這麼說對不對,大家可以給我批評,隨即就說黎文正的父親是軍警系統出身,在這樣的背景下,很容易造成兒子反扁的思想。接著來賓們就開始順著鄭弘儀的話,討論起國民黨時代的影響。

 這算什麼?當鄭弘儀在節目中與來賓們討論黎文正在絕食行動的可能疏忽之處時,我還覺得算就事論事,但最後為鄭弘儀用「雖然有很多人會反對我,但我還是要講」的態度,扣上了個大帽子:「黎文正的家庭受黨國思想影響頗深,無法接受政黨輪替的印象,因而有反扁傾向」。這種沒有證據的話,是想討好誰。你知道很多人會反對,為什麼你還要講?

 如果你是無心講出來,代表你只是無知;若你知道身為主持人,講出這句話會被批判,那代表你其實並不笨。如果你是普通聰明,你會知道這句話會讓偏向泛藍的人要來批評你;如果你是更聰明一點,你會知道,這句話會讓所有反對操弄省藉的人要來批評你。那麼你為什麼要講,你要滿足誰?你還說,你認為這次事件黎的家庭背景有很大的關係。你的這種態度態度,不僅是「丟問題」向來賓詢問,還以主持人的身份下了結論。侯漢君與陳揮文都在節目說,你的猜測不妥,陳揮文更當面表達對你的不爽。我看到他第一時間就想說話,只是被其他來賓搶先,也讓我對這位來賓起了一絲敬意。

 鄭先生,希望以後你不要在節目上以一副誠懇、憨直,願意接受批評的模樣,博取大家對你的信任,講的卻是像這樣影射無實的話。你並不是不知道,你其實都知道。

星期六, 7月 22, 2006

真是笨死了!

之前用littlesea922登入,卻發現無法進入部落格,就把這裡放著爛。

直到今天才發現

原來是我當初登記了兩個帳號,littlesea922沒有寫任何東西;

另一個,就是現在讓我又重回這裡的帳號,我剛剛才想起來。

人生的

一些片斷就像這樣在恍惚中被遺忘,

偶然間卻又被想起。

星期三, 10月 19, 2005

楊儒門被判刑七年半!

 十九日下午,我獨自騎車前往台北地方法院。在動身之前,就已看到電視新聞報導:楊儒門即將接受判決。

 在地方法院晃了半圈,找車位停下。附近排滿各大電視台的採訪車或SNG車,法院門口的人群則分成好幾落,我朝著身著黑上衣的那群走去。像大家一樣,我也別上黃絲帶。這時一位電視記者要求大家往側門移動,只因為SNG車放在側門,連線比較方便,不須要再拉線。這讓我覺得新聞事業非常有趣:只要擁有攝影機,你就很可能得到奧斯卡......,不,先從台灣開始,就很可能得到金馬獎。因為新聞記者與攝影師都是最好的「導演」,他們會負責指揮你該出現在什麼場景,該講多久的對白,而不是盡力跟著「受訪者」,而把他們當演員使喚。這麼說起來,其實台灣新聞界真是臥虎藏龍,個個是李安。真令我感到納悶,台灣電影怎麼還不興盛。創意多多的新聞局,實在應該輔導他們轉業到電影業,再創台灣新經濟奇蹟。

 面對媒體的要求,就算是深知媒體特性的他們,一時之間也顯得猶豫。耀中最後決定暫不理會,先請聲援群眾到地方法院裡,等候開庭。當大夥魚貫而入時,我亦尾隨著眾人的腳步。看到好久不見的音寧姐,一時之間也不曉得該不該與他打招呼,就默默地跟在她身後。

 開庭了,書記官、法官陸續進來。宣布起立時,坐在我身邊的「大老鷹姐姐」正與我細聲交談,因此沒留意前方。等到再度坐定,我才看見,楊儒門已然在發言台。身著藍色上衣的他,就這樣突然、真正地出現在我眼前,感覺就如同他去年自首,突然出現在世人的面前一般。

 在檢方、律師各陳己見後,法官做出最後的判決: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併科罰金新台幣十萬元。法官聲稱楊儒門違反槍炮彈藥管制條例,並沒有因為楊儒門是自首,進而裁量減刑。

 現場沒有太大騷動,聽審的每個人克制心中的情緒,又彷彿對判決早有預期。當眾人離去時,與楊儒門接觸已久的音寧姐,呆坐在椅子上,眉頭微皺。我感覺她心中好像有一道堤防快要塌下,自己卻又勉強將它抵住。不過,那只是我的感覺。

 走出庭外,看院眾人齊聚在法院門口抗議,楊老師賣力地介紹一個又一個團體領袖,讓他們出面發言。法院門口一時變得很擁擠,攝影大哥們很有大哥味,直接開口互幹同業:「前面的蹲下好不好啊,幹!」髒話流彈四射,頻頻打斷發言。不過,在台灣現在的電視新聞面前,任何理性的發言都比不上最真誠的眼淚。當楊儒門雙親出面,最後哽咽得不能自已,準備給簡錫堦發言時,前排的記者都撲到他們雙親面前,只差沒有叫爹娘。後排固定架好的攝影記者也懶得動,對簡先生也沒什麼太大興趣,連叫他轉過頭來面對鏡頭也沒有。原來「導演」也是有累的時候。

 然而,在這個略飄細雨、陰雲籠罩法院的這天,楊儒門七年半的光陰代表什麼?我現在沒有力氣回答,但我認為,深研這個問題,絕對比「拍電影」來得必要。

星期五, 9月 02, 2005

新聞從來不會解決問題

 今天,是九一記者節。對於一個新聞系學生來說,這個日子好像具有意義,然而卻有那麼一點虛無縹紗。因為在這一天,並沒有關於記者的慶祝活動。但是,台灣許多記者並不以此為喪,紛紛衝出門迎接泰利颱風。特別是部分電視記者,在狂風暴雨中扭動身軀、扯著嗓子,任雨水、汗水、淚水交織在一起,瞧,如此激烈的儀式,或許就是記者節的慶典。這樣時時透過工作體現自我的職業,無寧超出一般常人的精神極限。

 大多數記者都有可敬的一面,他們脫離一般人的生產方式,打聽我們不知道的事情,並試著將他傳達出來,我們稱記者傳達的事物叫做「新聞」。更早更早以前,我們聽到路人甲說了一件「真實」發生的事情,也叫做新聞。在社會大眾對記者反感的今日,我個人認為,從記者二字的原始意義來看,記者的核心價值在於「傳遞訊息」本身,至於身為記者的其他外在意義,都是社會群體賦予的。就如同人類的最初,人類的核心意義就是「存在」這件事,其他意義都是後來產生。

 當新聞如同產品,從「工廠」源源不絕流出來的時候,新聞接收者從知道這件事情,到採取反應的時間越來越短了。當我們還在為一個問題思考解決之道時,另一個問題緊接著冒出來。當問題被一個接一個地丟出來,接收者最後就會像「打地鼠」一樣滿身大汗。反過來說,接收者就不玩了。這兩種狀況就是光譜的兩端,社會大眾就在散布在這兩者之間。新聞如果是皮下注射,那麼我可以很明確的說,群體的抗藥性注定越來越強。一般性的新聞,多半是觸動一下我們的神經;像總統被槍擊的大事件,才能觸發整個島嶼舞動起來。

 記者本身的意義,絕對不等同於「執行者」、「革命者」、「社會改造者」等角色。傳播訊息既然是記者的核心使命,一位「正常的」記者,或是說在「生產線上」的記者,自然不會因為看到前一個問題,就停留腳步去參與解決。他必須做的事情,是找出下一個值得思索的問題。雖然「問題」兩字在新聞機構的商業價值之下,漸漸地被轉換為有趣、新鮮的事情,但從來不影響記者的本身意義:「找出一些事,說出來,並讓其他人聽到。」

 新聞,從來不會解決問題。問題之所以會被解決,是因為有人看到新聞,接著採取行動,而絕非新聞本身改變了世界。新聞可以提供改變事情的基礎,新聞可以分析問題在哪裡,但採取改變的,絕對不是新聞。

 這個世界上,辭職不當記者的人,絕對比現在當記者的人要多。一個關心社會的記者,理解自己職業的極限時,有些人選擇離開,從此不聞不問;有些人離開後,直接參與他過去最關心的問題。

 但是,還是有記者會留下來,透過不斷地傳達新的訊息,試圖讓其他人理解這個社會還有什麼問題被隱蓋著。就算,他不知道誰會聽到。